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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重要內容提示

(一)根據《山東恆邦冶鍊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以下簡稱"募集說明書"),山東恆邦冶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發行人")有權決定是否在本期債券存續期間第3年末上調本期債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本期債券在存續期前3年票面年利率為6.30%;在本期債券存續期的第3年末,公司選擇不上調票面利率,即本期債券存續期后2年的票面年利率仍為6.30%。

(二)根據募集說明書,公司發出關於是否珍拉汀灣上調本期債券票面利率的公告后,債券持有人有權選擇將持有的本期債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給公司或選擇繼續持有本期債券。

(三)回售價格:100元/張

(四)回售登記日:2015年9月14日、15日、16日

(五)回售資金到賬日:2015年10月30日

二、"12恆邦債"基本情況及利率調整情況

(一)基本情況

1、債券名稱:山東恆邦冶鍊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債券。

2、債券簡稱及代碼:簡稱為"12恆邦債";代碼為"112119"

3、發行總額:人民幣11億元。

4、債券期限:5年期,附第3年末發行人上調票面利率及投資者回售選擇權。

5、利率上調選擇權:發行人有權決定是否在本期債券存續期的第3年末上調本期債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調整幅度為1至100個基點(含本數),其中1個基點為0.01%。發行人將於本期債券第3個計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個交易日,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上公告關於是否上調本期債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調幅度的公告。若發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調選擇權,則本期債券後續期限票面利率仍維持原有票面利率不變。6、投資者回售選擇權:發行人發出關於是否上調本期債券票面利率及上調幅度的公告后,債券持有人有權選擇將持有的本期債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給發行人或選擇繼續持有本期債券。債券持有人選擇將持有的本期債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給發行人的,須於發行人上調票面利率公告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進行回售申報。債券持有人的回售申報經確認后不能撤銷,相應的公司債券面值總額將被凍結交易;若債券持有人未做回售申報,則視為繼續持有本期債券並接受上述關於是否上調本期債券票面利率及上調幅度的決定。

7、票面利率及面值:本期債券的利率為6.30%;面值為100元/張。

8、起息日:2巨匠電腦評價012年10月30日。

9、付息日:本次債券的付息日為2013年至2017年每年的10月30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項不另計利息。若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2013年至2015年每年的10月30日為回售部分債券上一個計息年度的付息日期(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工作日;順延期間付息款項不另計利息)。

10、兌付日:2017年10月30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

第1個工作日;順延期間付息款項不另計利息)。若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回售部分債券的兌付日期為2015年10月30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工作日;順延期間付息款項不另計利息)。

11、擔保情況:

本期債券無擔保。

12、信用級別及資信評級機構:經上海新世紀評估有限公司綜合評定,公司發行主體長期信用等級為AA,本期債券信用等級為AA。

13、上市時間及地點:本期公司債券於2012年11月27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利率調整情況

本期債券為固定利率債券,票面利率為6.30%。在本期債券存續期的第3年末,公司選擇不上調票面利率,即本期債券存續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仍為6.30%,並在債券存續期內后2年(即2015年10月30日至2017年10月29日)固定不變。

三、"12恆邦債"回售實施辦法

(一)回售登記期:2015年9月14日、2015年9月15日、2015年9月16日

(二)回售價格:人民幣100元/張(不含利息)。以10張(即面值1,000元)為一個回售單位,回售金額必須是1,000的整數倍且不少於1,000元。

(三)回售登記辦法:投資者可選擇將持有的債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給本公司,在回售登記期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回購申報,當日可以撤單,當日收市后回售申報一經確認,不能撤單,相應的債券將被凍結交易,直至本次回購實施完畢后相應債券被註銷。如果當日未能申報成功,或有未進行回售申報的債券餘額,可於次日繼續進行回售申報(限申報登記期內)。

(四)選擇回售的投資者須於回售登記期進行登記,逾期未辦理回售登記手續的視為投資者放棄回售,同意繼續持有"12恆邦債"。

(五)回售部分債券兌付日:2015年10月30日。發行人委託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結算公司")為登記回售的投資人辦理兌付。

四、回售部分債券付款情況

(一)回售資金到賬日:2015年10月30日。

(二)回售部分債券享有2014年10月30日至2015年10月29日的期間利息,票面利率為6.30%。每手"12恆邦債"(面值1,000元)派發利息為人民幣63.00元(含稅。扣稅後個人、證券投資基金債券持有人實際每手派發利息為50.40元;扣稅後非居民企業(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實際每手派發利息為56.70元)。

(三)付款方式:本公司將按照結算公司的登記結果對本期債券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該回售資金通過結算公司清算系統進入投資者開戶的證券公司的登記公司備付金賬戶中,再由證券公司在回售資金髮放日划付至投資者在該證券公司的資金賬戶中。

五、回售登記期間的交易

本期債券在回售登記期內將繼續交易;回售部分債券在回售登記截止日收市后將被凍結。

六、關於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繳納所得稅的說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及其他相關稅收法規和文件的規定,本期債券個人投資者應繳納公司債券個人利息收入所得稅。

(一)個人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及其他相關法規、規定,本期債券個人(包括證券投資基金)債券持有者應繳納公司債券個人利息收入所得稅,徵稅稅率為利息額的 20%,由本公司負責代扣代繳。

(二)非居民企業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暫行辦法》(國稅發[2009]3 號)等規定本期債券非居民企業(包括 QFII,RQFII)債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債券利息應繳納 10%企業所得稅,由本公司負責代扣代繳。

(三)其他債券持有者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對於其他債券持有者,其債券利息所得稅自行繳納。

七、本期債券回售的相關機構

(一)發行人:山東恆邦冶鍊股份有限公司

聯繫地址:山東省煙台市牟平區金政街11號主辦公樓

聯繫人:張俊峰

電話:0535-4631769

傳真:0535-4631176

(二)保薦人(主承銷商)、債券受託管理人:中航證券有限公司

聯繫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安立路60號潤楓德尚6號樓3層

聯繫人:陳學釗

電話:010-64818597

傳真:010-64818501

(三)承銷團其他成員

1.副主承銷商: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聯繫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甲56號方圓大廈23層

聯繫人:夏睿、尹子輝

電話:010-88027977、010-88027229

傳真:010-88027190

2.分銷商:東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聯繫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世紀大道1589號長泰國際金融大廈11樓

聯繫人:陸曉敏

電話:021-50586660-8662

傳真:021-50810150

3.分銷商:華林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聯繫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民田路178號華融大廈5、6樓

聯繫人:李建華、徐麗

電話:0755-23613758、010-88091052

傳真:0755-83253933

(四)公司債券登記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聯繫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號中信大廈18樓

聯繫人:賴興文

電話:0755-25938081

郵箱:xwlai@chinaclear.com.cn

特此公告。

山東恆邦冶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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